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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下半年在大庆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庆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驻大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大庆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大庆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请详细查看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特别提示:大庆市教育局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 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大庆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请仔细阅读下文)。 三、网上申请条件 网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0月15日17:00。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与用作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同版。 四、认定机构及确认程序 大庆市教育局仅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为方便认定对象可以及时查收相关通知,针对此次认定工作,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160707466),请此次申请认定以上资格种类的人员进群,进群后第一时间按照群公告要求修改群名片,并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确认(其他资格种类的人员请勿进群)。 (一)确认程序 为优化认定工作,此次确认环节主要以邮寄材料的形式进行,申请人将所需材料邮寄至大庆市教育局,无需现场确认。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406号,大庆市教育局708室(收),电话:0459--6100757。【邮寄请选择顺丰(顺丰同城不可)或者邮政EMS,邮寄材料直接装入快递文件袋密封,其他形式的快递不予接收】 邮寄材料接收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3日(切勿提前或是延后)。受理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更将在QQ群内及时发布消息。 (二)邮寄所需材料 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复印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在线比对核验的不需邮寄)。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如此项信息通过系统在线比对核验不通过,还需邮寄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 体检表,体检后医院返还的所有化验单及报告单(不要胸透片)。申请人要提交近期(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经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体检表。申请人须统一下载(双面打印)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到我局指定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提示: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按照体检表中的项目进行体检,最后的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填写相应结论,不能只有医师签字和医院公章。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体检表可在QQ群内下载(群号:160707466),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粘贴好照片,照片与网上报名所提交的一致。体检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表,体检当日须空腹。 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缴。 (2)体检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3)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① 未怀孕人员,须按要求完成胸片检查。 ② 疑似怀孕人员,须在体检现场进行验孕核实。 ③ 为保障孕期健康,所有孕期人员不分孕周,可暂免胸片检查。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将暂缓发放,待产后补做胸片、完成全部规定体检项目且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④ 备孕及哺乳期人员,须正常完成胸片检查,不予以免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在线比对核验的不需邮寄。 5.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仅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即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驻大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大庆市部队。 6.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科及身份证号最后4位)。 7.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手机APP“龙易办”获得,日期在2026年10月15日后。 特别提示: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事宜 由大庆市教育局进行确认通过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大庆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QQ群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注意事项 以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认定人员仔细阅读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并按照省文件要求办理(省文件可在QQ群文件中下载)。 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六、教师资格证书丢失补办事宜 对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是大庆市教育局),但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本人在10月20日前到大庆市教育局708室提交补办材料,进行证书补办。 补办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3. 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一寸白底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同一底版)。 大庆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0日 来源:大庆市教育局 扫一扫,手机打开浏览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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