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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

2026-09-03 09:22:19    来源:大庆日报    编辑:石晶

原标题:2026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

    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9月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6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参与申报。

据介绍,“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在个体工商户分型基础上,择优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突出的经营主体,分为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大类。其中——

知名类:产品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当地具备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等。

特色类: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等。

优质类:长期坚守诚信经营,传承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等。

新兴类: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等。

原则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从“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开展认定;部门推荐对象可不受分型限制;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个体工商户,认定标准可适度放宽。

2026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部门评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申报分为自主申报、部门推荐两种方式: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主申报,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报。部门推荐方式则是相关行业部门择优推荐,被推荐的个体工商户仍需要登录上述平台完成材料提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名特优新”:(一)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除享受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全部帮扶政策外,还将获得更多培育支持。其中,知名类:加大宣传推介,深化品牌建设,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党建引领帮扶;特色类:在产品研发、检验检测、营销推广给予服务支持,支持参与美食节、消费季、乡村旅游项目推广;优质类:助力传统技艺传承,挖掘宣传匠人故事,支持参与各级标准制定;新兴类:开展网络经营技能培训,引导平台流量倾斜,助力拓展线上市场,指导知识产权申报。认定完成后,自次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可登录黑龙江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查询了解。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申报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谨防诈骗;同一个体工商户仅可选择其中一类申报认定,不可多选;同一自然人,在同一个县(区)开设多家个体工商户,最多只能有1户获得认定;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查询是否属于“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

广大个体工商户如对分型结果、申报流程、认定标准存在疑问,可拨打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电话:

高新区:0459-6751314;

萨尔图区:0459-5870388;

让胡路区:0459-5153557;

龙凤区:0459-6232768;

红岗区:0459-6781599;

大同区:0459-6165970;

肇州县:0459-8540169;

肇源县:0459-8241715;

林甸县:0459-3322779;

杜尔伯特县:0459-3430735。

记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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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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