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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苏广雨”问政: 我是大同区八井子乡国富村杨玉山村屯村民,关于办理本村房产证的问题,农村房产证办理的问题,有房子办不了房产证,村里答复农村一户一宅,办理不了,父母有房产证了,我就不能办理了,我和父母的户口在一个户口簿,村里说。想办理房产证得分开户口,派出所户籍科答复是想分开户口得有房产证,现在想咨询一下怎么办理分开户口和办理农村房产证的事情。 大同区回复如下: 八井子乡人民政府回复:收到您反映的关于农村房产证办理及分户的问题,乡政府高度重视,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回复如下:您的问题核心在于“分户”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申请和不动产登记须以“户”为单位,并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您目前与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属于同一“户”。鉴于您家庭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您未完成分户、成为独立的“户”之前,无法以您个人名义重复申请新的宅基地并办理房产证。 建议您按以下步骤处理: 1.沟通分户。 如您已具备独立生活的事实,请先与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沟通,依据实际情况办理分户。 2.申请宅基地。 完成分户后,向您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正式提交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批准后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3.办理不动产登记。 取得合法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并建成房屋后,即可持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您名下的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房产证)。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s://wz.dqdaily.com/wlwz/2026-04-23/292047.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扫一扫,手机打开浏览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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