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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用水安全!大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2026-04-29 09:30:17    来源:微大庆    编辑:刘钰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健康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范围

1.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进行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如小区内的水泵房、水箱等),其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未符合卫生要求,未定期清洗消毒。供水单位安排未经健康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安排患有相关疾病或者病原携带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

2.涉水产品: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如水处理剂、管材等)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进行生产和销售。

投诉举报电话及时间

来源:大庆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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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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