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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2-27 14:30:06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编辑:刘钰莹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5〕13号)要求,2026年大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将以用人单位网上自主申报为主要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6年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审核方式

1.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或者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s://www.hljcl.org.cn/)首页进入“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系统”,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过的用人单位需先注册,再登录系统。如不具备网上审核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采取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实地申报审核方式。

2.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各用人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实际操作问题,请与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    8999288    8999293

萨尔图区  4680629 

让胡路区  6351791              

龙凤区    6243200    62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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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    85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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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    3323441

肇源县    2608603   

大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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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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